济又好又快发展,在更高的起点上加快建设美好新宜宾,四川省宜
宾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用一批博士以上(含博士,下同)高层次
人才。
一、公开选用的范围、职位
面向全国范围内的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含国有
控股)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今年高校在读应届毕业博士生,海外
留学回国人员,公开选用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31名,其中县级领
导职位6个,科级职位及其他岗位25个。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公开选用县级领导职位的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具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过硬的专业理论水平、较为丰富
的实践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
3、在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任副科级实职一年以
上,在大型企业担任中层管理职务满3年、中型企业担任高层管理
职务满3年。
4、创新意识强,在本专业领域研究上有较大的成果,在本行业
能起到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5、身体健康。
年龄、任职计算时间截止到2008年7月31日。
(二)公开选用科级领导职位(或相关岗位)的条件
1、年龄在43周岁以下;
2、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
3、创新意识较强,在本专业领域研究上有一定的成果;
4、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08年7月31日。
三、引才方式及录用考核考察有关事宜
成立公开选用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面试选录工作组
和引才工作组,面试选录工作组负责做好网络或来宜宾报名参与公
开选用副县(校)级领导职位的面试考察及录用等相关工作。对引
进拟任县(校)级领导职位的人才,需达到1:3以上的开选比
例,并经面试工作组资格审查、知识答辩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
化面试、深度考察后符合任职条件的按程序规定引进,如没有符合
职位要求的取消该职位引进。引才工作组负责赴高校、科研院所等
单位开展引才工作,对引进拟任科级职位及其他岗位的人才,经面
试考核考察后可按程序择优引进。
四、引进博士研究生主要优惠政策
1、对引进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一次
性发安家补助10万元,按引才职位或副县级安排职务且优先安排
用人编制,享受在宜宾工作期间800元每月的“优秀人才政府激励
岗位奖”。
2、对引进到机关的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可按程序录用为公务
员;对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确定相应的职称。
对实行“腾岗引才”引进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在市属中学和科研院所
等事业单位直接担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3、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国有、非国有企
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从优确定其报
酬。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可在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基础上,试行
协议工资制、目标工资制和年薪制等。引进到机关的按任职确定工
资,享受副县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4、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如配备电
脑、电话等必要的办公用具。优先协调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的调
动、子女入学等问题。协调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住房、落户等问题。
优先推荐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专家选拔等问题。
5、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安家补助和“优秀人才政府激励岗
位奖”等优惠政策所需经费,凡引进到党政机关和财政定额拨款事
业单位的,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解决;凡引进到企业和其他
事业单位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解决。
6、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宜宾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08年3月30日至4月15日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直接在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宜宾市人才办)派出的引才工作组报名,或在宜宾市人事局人才
流动科报名。(2)网上报名,请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及其他相关
材料用Email发送至rcldk@126.com。
六、考察考核时间:2008年4月16日—5月15日
咨询电话:(0831)8224624 8247700 8247700(传真)
联 系 人:代老师,陈老师
附:
四川省宜宾市公开选用
博士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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