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及数量
拟招聘护士12名,全部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来源
1、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流动人才,其中不包括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社会流动人才。
2、户口所在地为西北五省。
三、基本条件
1、政治和身体条件。政治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自愿参加军队医院文职人员招聘工作的(参照征兵的政审条件和有关办法执行)。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10%;女性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的15%。
2、学历要求。应聘对象应当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成人自考、函授等方式取得的学历可作为最高学历的参考。学历证书编号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中可查询。
3、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有国家统一颁发的护士执业上岗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必须在注册有效期内。
4、工作能力。(1)热爱护理工作,品学兼优,工作责任心强。(2)能熟练运用监护仪、呼吸机、除颤仪等各项急救护理技术,熟练完成常用专科护理技术操作;(3)参加护理教学,能承担进修、实习护士的临床带教工作;(4)学习护理先进技术,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参加护理科研总结经验,积极撰写学术论文;(5)被评为优秀护士、嘉奖和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5、其它条件。工龄不少于1年,年龄不大于35岁,男女不限。
四、各种待遇
文职人员工资水平参照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月工资1300元(不包括保险、过节费、奖励工资、超劳补贴等)。
四、报名办法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个人自愿申报的人员,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婚育证明、学历证明、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于4月21日至30日,到解放军第四七四医院机关办公楼二楼干部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754号解放军第四七四医院
(可乘坐2、525、25、54、152路公共汽车到财院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何干事
联系电话:0991-595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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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第四七四医院文职人员招聘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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