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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我院快速发展的需要,今年将面向社会,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公开招聘16名文职人员。
一、招聘范围、岗位设置和对象条件 1、招聘范围及岗位设置 根据上级要求,今年聘用岗位为学院编制有文职人员单位的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的岗位名称按照军队同类岗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专业技术职务名称确定。 2、招聘对象条件 文职人员的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流动人才,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优先聘用。年龄: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用年龄。分别不超过35岁、40岁,最高工作年龄分别为40岁、45岁。学历:应聘对象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应聘到教学岗位的应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应聘到护理岗位的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所有应聘对象必须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及体检标准。 具体招聘专业、人数、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1。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1、进行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立功受奖证书、存档卡和存档委托书、中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婚育证明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家庭情况、工作经历、就业状况、人事关系、档案及户口、居住地等证件或者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应聘人员。 2、考核评审:对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文职人员招聘工作委员会组织笔试、实际操作等业务考试、考查后,由学院统一组织综合考核专家组,对其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3、政审和体检:对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照军队接收地方大学生的政审规定、其他人员参照征兵的政审条件和有关办法执行。体检由文职人员招聘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费用由学院承担。 4、公示:根据考核、政审和体检等结果,在综合衡量的基础上,由文职人员招聘工作委员会提出初选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5、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公示结果,组织聘用人员填写《聘用审批报告表》。根据聘用人员综合表现情况,文职人员招聘工作委员会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向政治部提出聘用意见,政治部进行审核,报院党委研究批准后,由政治部下发聘用通知,明确聘用对象、岗位和聘用期限,签订聘用合同,正式建立聘用关系。其中,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合同期限为1-3年;从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聘用的文职人员的合同期限为5-6年(有见习期的6年,没有见习期的5年)。首次聘用为文职人员的有1-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
三、文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文职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参加政治生活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荣誉和精神、物质奖励; 取得工作报酬,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获得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工作条件; 非因规定事由、未经规定程序不被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惩处; 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与学院解除聘用合同; 按照规定申请人事争议处理。 (二)文职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热爱祖国,热爱专业工作,努力为军队学院建设服务;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军队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履行聘用合同,文职聘用人员根据军队需要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 团结协作,勤奋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文职人员工资参照沈阳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发放,月工资2000元左右,享受学院现役干部的相应福利待遇,享受沈阳市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姚千户镇杨千村 单位名称:武警沈阳指挥学院 单位邮编:110113 联 系 人:政治部干部科海科长 联系电话:024-89548055(带传真) 电子邮件:syzhxy@126.com(应聘简历均发到此邮箱) 学院主页:www.syzhxy.cn
重要说明:有意到我院实现人生理想的有志青年请将本人简历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学院为军事单位,恕不接待来访及上门递送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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